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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信息来源:高港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2-12-07 22:43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年12月7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高港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2日—4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高港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高港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高港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高港区2023年区级预算;审议高港区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3年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票决高港区2023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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