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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代表联系监督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高港人大 发布日期:2018-04-09 15:2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3月27日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关于推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泰高委〔2017〕33号)和《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泰高人发〔2017〕48号)的文件精神,强化对代表票决项目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根据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推进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顺利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打造更有实力、更加精致、更富魅力、更多幸福的新高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监督步骤


整个监督活动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安排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至3月)


在区人代会结束后1个月内,区政府办公室根据票决结果,牵头制订各项目的建设计划,汇总后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机制,明确常委会领导联系监督项目,落实各个项目的牵头联系工委和代表联系小组,并印发至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镇(街道)人大、各片区代表小组。各代表联系小组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深化代表对助推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动员代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向广大群众宣传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心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月至12月)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全程做好联系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要发挥与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责任单位日常工作联系相对紧密的优势,牵头组织联系监督的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定期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各代表联系小组要紧贴实事项目具体内容,积极创设代表活动载体,以现场视察、明查暗访、专项调研、建言献策、参与贡献等形式为抓手,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监督活动一般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可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士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要认真汇总各代表联系小组开展监督活动的情况信息。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区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据情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询问等活动。对问题困难较多、进展缓慢的项目,可以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组织相关代表联系小组成员、专家进行专题调研会商,提出推进意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中止、调整的,区政府应当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至次年1月)


各工委、各代表联系小组总结交流联系监督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助推项目建设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形成当年实施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次年区人代会报告。在次年区人代会上,组织对当年实施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开展代表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监督内容和方式


监督和联系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群众反映;在征地拆迁、项目进场、施工建设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释说明、帮助化解矛盾工作。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牵头监督,建立联系机制。建立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指导、各工委牵头联系、代表联系小组全程参与的监督机制。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牵头,根据代表所从事行业和专业特长与项目相关联程度,以及项目所在地与代表生活工作地相邻相近原则,划分代表联系小组,明确每一项目监督联系的代表小组和小组组长,形成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监督联系安排表。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要切实负起牵头联系责任,组织联系监督的代表小组开展各项活动,定期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推进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二)对标检查,组织视察督促。各工委、各代表联系小组按照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建设计划和监督联系安排表,组织代表对所联系监督的项目开展视察活动,也可以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各代表联系小组要及时收集、整理代表在监督活动中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要及时交办、督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活动中反映的实际问题。区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专题视察,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协调推进监督活动全面开展。


(三)强化跟踪,定期听取汇报。各工委、各代表联系小组对所联系监督的项目,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讨论会等形式,一般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以及新情况、新问题,帮助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切实做好工作,推进实事项目扎实开展。每年,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1-2次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据情开展专题询问等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助推项目建设。


(四)攻坚破难,积极调研献策。各工委、各代表联系小组对所联系监督的项目,可开展针对性专项调研活动,尤其是要对进展缓慢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快推进的建议和意见。


(五)参与贡献,发挥代表作用。动员和组织代表以主动参与项目监督为契机,积极投身“‘四个高港’·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发挥代表参谋助手、监督促进、桥梁纽带、示范带头作用。立足代表本职工作和自身优势,力所能及协助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当牵线搭桥的模范,争当动员群众的模范,争当化解矛盾的模范,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推行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化,也是区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进一步细化和强化。民生实事项目事关全区人民的切身利益,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对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区政府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现实作用,进一步坚定助推项目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要加强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同开展联系监督活动,共同推进工作。各镇(街道)人大要密切配合,协助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活动顺利开展。各代表联系小组要多措并举,将联系监督责任和活动计划落实到位。


(三)依靠代表主体,突出监督实效。各代表联系小组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促进代表在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联系监督工作中,增强责任担当,广泛凝聚合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港口名城贡献智慧和力量。要注重代表联系监督活动实效,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反映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四)做好各项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各镇(街道)人大要切实做好代表活动的组织、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代表在助推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整理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民生实事主管部门和票决项目建设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代表开展相关活动,主动通报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切实整改代表提出的问题,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监督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齐心协力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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