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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于跃进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信息来源:人大办 发布日期:2025-08-07 11: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于跃进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19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于跃进、王晓瑾、叶平章、叶俊东、朱俊茂、刘朝晖、吴凡、吴翔、沈亚、沈立志、陈礼庆、周骏、周宏华、贲腾、徐旭、徐新、高进云、韩洁桂、樊庆勇等请求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顾为进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于跃进、王晓瑾、叶平章、叶俊东、朱俊茂、刘朝晖、吴凡、吴翔、沈亚、沈立志、陈礼庆、周骏、周宏华、贲腾、顾为进、徐旭、徐新、高进云、韩洁桂、樊庆勇等辞去高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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