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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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至7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广泛深入了解各方面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泰州市高港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地 址:高港区港城路8号 邮政编码: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966292 电子邮箱:tzggrd@126.com 特此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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