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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港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大办 发布日期:2025-08-08 17:34 浏览次数: 字号:[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高港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4年9月27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高港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高港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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