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顾宝林同志代理高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2年5月20日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依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顾宝林同志代理高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